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细则
结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院系代码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总计划 |
010 |
学术学位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8 |
010 |
专业学位 |
085409 |
生物医学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6 |
010 |
学术学位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010 |
学术学位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 |
二、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项目 |
备注 |
3月26日左右(以学校发布时间为准) |
选择院系 |
所有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学院。具体操作方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在系统选择“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未按规定时间登录我校系统填报的信息均无效,因此造成无法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填报,并请注意填报系统的截止时间! |
3月28日 14:00—16:00 |
考生现场报到并提交复试 材料 |
现场报到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崇医楼2楼209会议室。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照复试材料顺序整理,在报到时现场提交给学院工作人员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学院教务与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3595) |
3月29日 8:30—18:00 |
现场复试 |
复试专业及代码 |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5409生物医学工程/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
复试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崇医楼2楼208会议室和211会议室
|
3月30日前 |
拟录取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录取确认书 |
4月3日前 |
校内调整 |
同一专业校内调整招生方向或院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 |
4月8日至 4月22日 |
调 剂 |
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后,再在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具体调剂信息以后续学校研招网和学院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请考生在3月28日(星期五)14:00—16:00,现场报到时带齐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请按照顺序提前准备),并提交对应项目纸质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随机抽签确定复试分组及顺序。
(一)必须材料
1.本人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验原件,交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应届生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交原件)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交原件)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到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交本人签字原件)
11.缴纳复试费(按研究生院通知,现场核验缴纳凭证)
12.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也可准备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同时核查原件。
(二)其他材料准备(必须)
资格审查现场提交PPT(内容仅限3分钟以内汇报篇幅),按照“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准备考编号后四位”格式命名。
(1)PPT内容为本科阶段的学习及社会/科研实践情况、个人特长和研究生阶段学习及科研规划等,PPT内容不得出现姓名、初试分数等个人信息。
(2)请不要在PPT里面制作链接,不要播放视频,不要有动画设计,以免影响PPT正常放映。(PPT报送WPS版本)
特别提示:复试前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形式、内容
1.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复试。
2.复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崇医楼2楼208会议室和211会议室
3.复试时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点30分至18点
4.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考生需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汇报,PPT内容为本科阶段的学习及社会/科研实践情况、个人特长和研究生阶段学习及科研规划等,PPT内容不得出现姓名、初试分数等个人信息。其他复试内容设定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
5.复试流程
(1)复试当天考生应8点到面试现场,在学院指定地点候场并签到。考生当天需提前准备好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查验。
(2)面试环节,考生听从考官指令,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官根据所抽复试试题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严禁在回答问题过程中透露本人姓名。
(3)面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会后不得和其他考生交流复试内容。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专家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官网公布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未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科研素质)。
5.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在公布成绩结果后24小时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243717392@qq.com。文件命名为“确认书: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示例:“确认书:083100生物医学工程+1086+李xx”),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调剂
1.原则
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比例在发布调剂信息时通知。
2.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
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调剂,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3.注意事项
(1)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或“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在调剂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程序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除外。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和重庆医科大学相关文件执行。学院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现场报到进行资格审核的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3595;邮箱:1243717392@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