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重庆医科大学<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和专业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对生物医学工程(107200)、妇产科学(100211)、生物医学工程(0777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5230)5个专业制定了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录取考生须知。
一、报到:3月28日(周四),科技楼二楼215房间,资格审查,考生大会。
资格审查:9:00-15:00,持相关资料到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院办陈利伟老师处报道,接受资格审查等。考生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如下:
1.准考证(3月1日-4月30日中国研招网开放打印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我校应届本科生可在教务终端自主打印);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6.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中心现场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届时,以上证件均须审验原件,若材料不全将不能参加复试;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何因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考生大会: 17:30,科技楼二楼210房间参加考生大会。
二、体检:3月28、29日上午07:30-13:00,重庆医科大学医务室(自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
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三、缴纳复试费:3月25日-28日,网上缴纳或财务处缴纳。
1.收费标准: 100.00元/人。
2.缴纳方式:见附件3。
温馨提示: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用或陌生人以任何借口收费等行为,以防上当受骗。
四、笔试:3月29日(周五)14:00-17:00,考试地点将在考生大会上通知。
包括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带好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外语可以带英汉通用字典。
1.专业知识:
(1)生物医学工程(107200)、妇产科学(100211)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参考书:《妇产科学》(第8版,主编:谢幸、苟文丽,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生物医学工程导论》(第1版,主编:董秀珍,出版社: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等。
(2)生物医学工程(0777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5230)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参考书:《医疗仪器原理》(王成,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医用传感器》(第三版,陈安宇,主编:科学出版社,2017)等。
2.外语知识: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外语能力、阅读分析能力、理解相关专业外语文献能力、掌握相关专业外语词汇程度等。
(1)生物医学工程(107200)、妇产科学(100211)外语考试参考范围:妇科等疾病的诊断及治疗,生物医学工程基础与前沿等。
(2)生物医学工程(0777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5230)外语考试参考范围:《Introduction to Biomedical Engineering》(Third Edition,John Enderle,Joseph Bronzino, Academic Press,2012)等。
五、面试:4月2日(周二)13:10-18:30 ,科技楼二楼。
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情况由复试小组掌握。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
六、拟录取: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且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初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50%(其中综合知识测试:25%;面试:25%)
七、反馈及离校:4月4日(周四)9:00-10:30,科技楼二楼215房间,陈利伟老师处办理离校手续。
1.考生完善离校手续:复试结束后,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等手续。
2.调档或签订定向合同: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及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办理离校手续(交复试反馈单)时交各培养单位。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于7月31日前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重要提醒: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学校将自动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师生互选
为进一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了改革,考生在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今年9月底之前组织,具体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学院、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502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