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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0年09月25日 14:19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免研究生及直播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医科大学二0二一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经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拟接收人数

导师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1.强声学和声学效应;

2.多模态影像监控与智能精准治疗。

2

李发琪、孙偲能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1.微无创医学临床研究与大数据;

2.超声生物学效应。

5

王智彪、白晋、方廖琼、

杜永洪、王嫣、邢若曦

085400电子信息

1.多模态影像监控与智能精准治疗;

2.强声学和声学效应;

3.超声治疗大数据及智能化。

10

李发琪、杨增涛、孙偲能、

谭坚文、曾德平、吕发金、

周小伟

100211妇产科学

微无创医学临床研究与大数据  

2

王智彪、李成志、陈锦云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影像解剖与影像病理

2

邹建中、吕发金、谭坚文、

周小伟

100214肿瘤学

微无创医学临床研究与大数据

1

陈文直、邢若曦、张炼

(请自行在学院官网查看相关导师介绍)

二、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我校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流程

批次

时间

工作内容

第一批

10月8日24:00前

上传复试材料到1263360159@qq.com

10月9日16:00前

进行资格审核并邮件回复推免考生

10月10日-16日

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及复试(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

10月16日前

在实验室、学院官网公示第一批推免生接收名单

第二批

10月16日24:00前

上传复试材料到1263360159@qq.com

10月17日15:00前

审核第二批推免考生材料并邮件回复推免考生

10月18日-20日

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及复试(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

10月22日前

在实验室、学院官网公示第一批推免生接收名单

四、上传申请材料

推免生向院系指定邮箱1263360159@qq.com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 4 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1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除儿科学 5+3 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 5+3 一体化学生可跨院系、跨专业申请。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5+3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六、前期准备:

1.考生设备:准备1台电脑+1台手机(建议);或2台手机。2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能正常工作。

2.复试系统:主复试系统为学信中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1号机位),备用复试系统为【腾讯会议】(作为2号机位),考生请在2台设备上都下载好两个客户端。

3.提前做好系统调试:请考生于网络演练前登录复试系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见附件1)进行测试,熟悉使用流程,准备复试场所、设备和网络环境,同时熟悉备用系统【腾讯会议】(使用说明见附件2)

4.网络演练:具体时间等待通知所有考生登录系统,按照正常复试流程,调试设备、网络,在最终复试场所进行实战模拟演练(含启用备用系统)。

七、复试流程:

1.“三随机”:考生复试序号由主复试系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随机生成,考生通过“备用系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提前通过软件随机生成。

2.复试内容每位考生复试时间 20 分钟。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测试满分30,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正常流程:1)考生根据专业代码的复试时间段,提前10分钟登陆【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1号机位候考,及时关注系统通知消息(备用系统的腾讯会议ID号等信息会通过此方式在即将复试时告知),同时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2)1号机位【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端接受面试邀请,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同时根据通知的腾讯会议ID号,2号机位登录【腾讯会议】,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避免回音;(3)面试环节,考生通过“备用系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并回答;(4)面试结束,考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4.应急流程:复试系统异常包括因网络问题、远程面试系统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复试系统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采取以下措施:

1)复试小组暂停复试,立即电话联系考生,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2)如 10 分钟内仍无法顺利进行,将该考生划入候考区,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复试。

3)若连续 3 个考生出现异常,立即启动备用复试系统。若备用复试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复试,已复试考生的成绩有效,立即封存。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启用备用复试系统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学院将启用备选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学院将会通过学院官网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①之前未完成复试的考生,复试小组将通过短信向其发送【候考室】的腾讯会议ID号,12号机位登录【腾讯会议】进入候考室等待,全程关闭摄像头、麦克风,开启扬声器,面试序号与之前不变。之后发送面试邀请,进入考场,1号机位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2号机位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避免回音;面试环节,考生对着1号机位摄像头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官核对身份信息,考生选择考题并回答;面试结束,考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八、注意事项:

1.电脑端务必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主复试系统,避免浏览器不兼容而出现问题。

2.本人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区,听从候考工作人员安排。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3.迟到考生自动排在本组其他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若本组复试结束时仍未到候考区,且电话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过程中,考生保持紧急联系电话通畅,关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生须全程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双手和头肩部完全呈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携带和查看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复试全程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有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不得有异常违规行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5.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与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否则按作弊处理,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九、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十、第二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在第二批次按照学院要求参加第二志愿专业的复试。

十一、待录取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5)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十二、其他

1.因今年采用远程网络形式复试,招生政策、复试办法可能会随疫情防控进程和复试进程做出调整,调整后的政策如与本通知抵触的,以最终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理解!

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023-68485021;邮箱:1263360159@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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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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