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院系代码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总计划 |
010 |
学术学位 |
077700 |
生物医学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010 |
学术学位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7 |
010 |
专业学位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5 |
010 |
学术学位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10 |
学术学位 |
100211 |
妇产科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010 |
学术学位 |
100214 |
肿瘤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010 |
学术学位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7 |
二、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项目 |
备注 |
3月28日中午 12点至3月29日中午12点 |
选择院系 |
所有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学院。具体操作方法见学校研招网《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未按规定时间登录我校系统填报的信息均无效,因此造成无法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填报,并请注意填报系统的截止时间!
|
4月2日 13:00—17:30 |
考生现场报道并提交复试材料 |
现场报道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生科楼2楼209会议室。 考生在报道时须提交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照复试材料顺序整理,在报道时现场提交给学院工作人员审核。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学院教务与研究生管理科王老师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3595,13883702521) |
4月3日 8:30—18:00 |
现场复试 |
复试专业及代码 |
085400电子信息/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
4月4日 8:30—18:00 |
现场复试 |
复试专业及代码 |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11妇产科学/100214肿瘤学 |
4月5日前 |
拟录取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录取确认书 |
4月 7日前 |
校内第二、 第三轮复试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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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专业校内调整招生方向或院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 |
4月7日至 4月20日 |
调 剂 |
以下专业预计需要调剂生源:0777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有意者可将个人材料发送到相关学院指定邮箱1243717392@qq.com,待学校开放“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再在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具体调剂信息以后续学校研招网和学院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请考生在4月2日现场报道时带齐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并提交对应项目纸质复印件一份。
(一)必须材料
1.本人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验原件,交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交原件)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交原件)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到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交本人签字原件)
11.缴纳复试费(按研究生院通知)
(二)其他材料(非必要)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复试前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形式、内容
1. 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复试。
2. 复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生科楼2楼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9会议室和210会议室。
3.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二)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三)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现场测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4.复试流程
(1)复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学院,在学院指定地点候场。复试分组和复试序号在复试当天系统中随机产生。
(2)面试环节,考生听从考官指令,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官根据所抽复试试题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3)面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会后不得和其他考生交流复试内容。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官网公布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1.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5.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在公布成绩结果后24小时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243717392@qq.com。文件命名为“确认书: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示例:“确认书:083100生物医学工程+1086+李xx”),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调剂
1.原则
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比例在发布调剂信息时通知。
2.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
3.注意事项
(1)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或“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在调剂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程序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除外。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和重庆医科大学相关文件执行。学院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现场报道进行资格审核的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3595;邮箱:1243717392@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