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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083100、077700和100214)

2023年04月12日 15:13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083100、077700和100214)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本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1. 调剂的专业名额及调剂复试比例

4月12

20:00至4月13日09:00调剂系统开放

院系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方向代码与名称

调剂

名额

调剂复试比例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1:3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1:3

100214肿瘤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1:3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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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 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5. 初试自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相同者优先。

    三、遴选原则

    ①学院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

    ③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

    调剂复试为差额复试,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除外。进入复试的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时,学院可从符合调剂条件的候选考生中按以上遴选规则依次递补;在学院公布正式进入复试的名单后,不再递补。

    四、调剂要求

    1. 所有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按要求在调剂系统完成相关程序者,调剂无效。

    2.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未收到我校后续通知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 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复试、确认拟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仅时间不同。已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再缴纳复试费。

    4. 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复试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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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1220:00至4月13日09:00调剂系统开放


学校开放调剂系统,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程序,否则调剂无效。提醒:所有申请调剂考生须在申请志愿的“备注栏”注明选择的学院。

4月13日

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官网公布,学校在调剂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月16日下午13点至15点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到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生科楼2楼210会议室

4月17日8点30至18:00

调剂考生复试(如时间有变动会及时通知考生),复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生科楼2楼210会议室暂定

六、报到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根据所报考的专业要求,在对应时间内带上复试材料到相应报到处(现场将设置好各专业报到处标识)完成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报到结束后在报到单上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务必在报道当天下午15点前通过电话联系学院教务与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3595, 王老师13883702521)。

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需放弃复试的,请于所报考专业正式报到前填写《自愿放弃复试承诺书》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243717392@qq.com。

七、资格审查

请考生带齐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并提交纸质复印件一份。

  1. 必须材料(请按顺序从上至下一次摆放)

    1.本人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验原件,交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交原件)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交原件)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到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交本人签字原件)

    11.缴纳复试费(详情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已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再缴纳复试费。)

    (二)非必须材料

    本人简历、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复试前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调剂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 科研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现场测试。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三)面试安排

    复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学院,在学院指定地点候场。复试分组和复试序号在复试当天系统中随机产生。

    学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违禁品调整为飞行模式或关机状态并交到统一存放点。面试过程中,院系须提前准备若干面试题装入信封内,并标明序号,由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考生用普通话(或英语)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严禁以任何方式向面试专家透露自己的姓名及相关信息。

    复试期间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四)复试流程

    考生根据公布的复试时间、地点按抽签次序受邀进入相应的复试考场,进入考场后应先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技术秘书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复试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复试组长的指令完成抽题、面试问答等环节,考生面试完后立即离开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则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进行录音、录像或录屏。在学院本年度招生复试及调剂录取等工作完全结束前,考生之间严禁交流复试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复试相关信息,严禁新建或加入相关QQ、微信等网络群,一经查实,无论招生复试、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拟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五)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在公布成绩结果后24小时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243717392@qq.com。文件命名为“确认书: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示例:“确认书:083100生物医学工程+1086+李xx”),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学院组织。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和重庆医科大学相关文件执行。学院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现场报道进行资格审核的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3595;邮箱:1243717392@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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