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材料(请按顺序从上至下一次摆放)
1.本人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验原件,交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交原件)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交原件)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到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交本人签字原件)
11.缴纳复试费(详情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已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再缴纳复试费。)
(二)非必须材料
本人简历、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复试前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调剂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 科研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现场测试。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三)面试安排
复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学院,在学院指定地点候场。复试分组和复试序号在复试当天系统中随机产生。
学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违禁品调整为飞行模式或关机状态并交到统一存放点。面试过程中,院系须提前准备若干面试题装入信封内,并标明序号,由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考生用普通话(或英语)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严禁以任何方式向面试专家透露自己的姓名及相关信息。
复试期间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四)复试流程
考生根据公布的复试时间、地点按抽签次序受邀进入相应的复试考场,进入考场后应先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技术秘书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复试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复试组长的指令完成抽题、面试问答等环节,考生面试完后立即离开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则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进行录音、录像或录屏。在学院本年度招生复试及调剂录取等工作完全结束前,考生之间严禁交流复试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复试相关信息,严禁新建或加入相关QQ、微信等网络群,一经查实,无论招生复试、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拟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五)确认拟录取